《你的父母不是你的父母》-瑪麗-法蘭絲和艾曼紐 巴雷·迪·寇克侯蒙



「提醒大家,我們自己和自身的關係,比我們跟父母的關係更加親密。唯有超脫自己和父母的關係,才能讓我們和自身有所連結。即使父母曾經在我們小小的童年時期無條件的付出,我們仍要拿回一項最寶貴的權利—— 一種自由、獨立思考的力量。」—— 艾立克·比內(Eric Binet) 


「一般來說,社會的進步是基於兩個世代的對立。當個體在成長時,脫離父母權威是個體發展中最主要的關鍵,卻也是最令人難受的副作用之一。能夠完成分離是件必要的事。我們也可以說,在人類演進的同時,已經在某種程度上,實現了這個程序。」—— 西格蒙特·佛洛依德(Sigmund Freud) 


瑪麗-法蘭絲和艾曼紐 巴雷·迪·寇克侯蒙合著的《你的父母不是你的父母》指出當個體成長至成人階段,親子關係將會轉變成同盟關係,父母成為前父母,子女成為前小孩。成人孩子們藉由「內在小孩」心法,關注自己內在小孩的需要,代替前父母來愛自己、呵護自己、治療內心的創傷、與自我的情感連結,負擔責任,最終完成自我實現。


社會的價值期待子女服從父母,為家人扮演好份內的角色,即使子女已經成年,卻仍被父母幼兒化,一直被當成孩子來對待,並且用「都是為你好」的理由,決定子女的言行舉止。然而這是種不平等的階級關係,子女的想法、感受和價值觀也應該得到尊重,尤其是成人子女已經能夠為自己做出決定,並且有權決定自己想成為的樣子。總是把子女當成孩子,無助於他們的成長以及能力的培養。父母們必須認知到:「為人父母是一種職責、一種任務,也是一種有期限的工作」。父母卸下親職角色,子女從內疚感和順應的枷鎖中解脫,雙方都不再對親職和家庭抱著不正確的期待,於是一段新的且健全的關係將能產生。


*內在小孩心法

和自我與過往經驗和解,修復自己和內在小孩的關係,不要責備自己的內在小孩,也不要否定和壓抑他/她的想法和需求,而要帶著同理和善的態度去理解知傾聽。滿足內在小孩的需要,包括自我表達、被理解、被認同、被肯定、隱私、創造和作夢的需求。把前父母沒有給予我們的給予自己,代替前父母照顧自己的內在小孩,以內在小孩的角度和視野來感受世界,重建自己的生平以及重新定位自我。


*新的親子同盟關係

關係重整的兩大原則:公正(公平與正義)和同等尊嚴(尊重與尊嚴)。雙方都能有做自己的機會,尊重彼此的獨立性,沒有誰需要犧牲或委屈自己。前孩子們擁有犯錯的權利,能夠表明自己的感受,不必壓抑,可以對「不尊重我們感性內在」的人事物說不,可以暫時離開前父母來整理自己的情緒。前父母也有卸下親職的權利,可以活出自己的人生。最後,前父母和前小孩都能更新重構自我的形象,這樣就不會再次啟動過去慣性的互動,好比父母老是批評子女的打扮,或子女總是期望父母要幫忙照顧孫子。在新的親子關係中,雙方都能以不妥協,不封閉的方式成長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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