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以前是個非常不喜歡運動的人,討厭流汗,討厭太陽,總之就是討厭動,不喜歡運動可能也是覺得自己運動細胞不發達,四肢不協調,體力又差。再加上國小、國中和高中的體育課都沒有讓我留下什麼有趣的印象,有的回憶就只剩:被粗暴的男同學用躲避球猛擊肚子的疼痛憤怒,和跑完2000公尺的噁心想吐。那些被逼迫著要上的體育課完全無法激起我對運動的熱情,在大太陽底下,打著藍球,跑著百米,流著青春的汗水,看起來很享受的樣子,看到那些熱血的人,我只是覺得很熱很黏很累。然而,這樣的我卻要在這裡呼籲大家動起來,規律地運動,似乎沒什麼說服力。如果是在六、七年前,我應該不會寫這篇文章,也不會想到自己竟然養成了運動的習慣。
我現在一個星期運動五天,每次至少三十分鐘,主要是有氧舞蹈和公園散步。會開始運動其實不是為了健康,而是為了愛漂亮,因為我發現規律運動,流流汗把身體的廢物排掉,皮膚會變得比較好。還沒持續運動之前,我臉上常冒痘痘,在有一次吃完一大塊提拉米蘇蛋糕的隔天,臉上更是突然長出很多紅疹和痘子,嚇得我除了再也不敢放肆大吃甜食,也開始了運動的習慣。
一開始,只有想動的時候才動,當然不想動的時候居多,不過因為運動實在給我帶來太多的好處,所以我對自己連哄帶騙,軟硬兼施,終於建立出了習慣,現在有時候因為一些因素影響到運動行程,還會讓我感到渾身不對勁。運動不只讓我的皮膚狀況比較穩定,還讓我變得比較有體力去做喜歡的事,像是寫作和旅行,另外因為運動完以後,大腦會分泌多巴胺,心情還會變愉快。運動後,腦袋也比較活絡,整個人充滿了活力。更不用說,運動還幫助我降低偏頭痛發作的頻率,光是這點就非常值得我投入時間和精力在運動上面。
我發覺要能規律的運動,找到最適合自己的運動非常重要,所謂的「適合」,應該符合喜好,符合生活作息,還要「方便取得」。譬如我喜歡跟著音樂的節奏跳舞,所以我嘗試過那些把舞蹈和有氧結合在一起的運動,在上過爵士有氧和流行有氧舞蹈後,發覺自己最適合基礎有氧,不用記繁複的動作,只要增加心肺功能就行。現在我都是在家看著YouTube 的影片,跟著一起跳。在家運動,就不會找藉口說什麼今天下雨不想出門,或是今天太熱不想出門,在家,瑜珈墊一舖,電視打開,就可以動了,大大提高運動的機率。另外,我都選中午前運動,那時還很有活力,若是下班後才要運動,應該會覺得提不起勁,只想賴在沙發上滑手機。再來就是為了鼓勵自己運動,我會在運動後犒賞自己玩平板,沒有運動前不能拿起平板,這樣做讓運動變得更有吸引力。
除了基礎有氧,我還會在吃完晚餐後和老公去公園散步,公園是我很喜歡的地方,在那裡可以看到許多小朋友在玩,也可以接近大樹,邊散步,邊和老公聊聊天,是一段很平靜且放鬆的時光。不管是跳舞或散步都是自己喜歡做的,所以也比較容易持續下去,當然會有想休息的時候,不過除非是在旅行途中或身體不舒服,我不會讓自己連續兩天以上不動,因為我知道好習慣要建立起來十分不容易,但要毀掉它們,卻是輕而易舉。
現代人的工作模式大多是一整天坐在電腦螢幕前,不像以前的農業社會,勞動量很大,根本不需要特別另外找時間運動。相反地,久坐的我們,若是沒有刻意讓自己動起來,身體大概會出一堆問題。除了脂肪堆積這種明顯的變化,新陳代謝變差、免疫力下降,還有心血管疾病等,這句「要活,就要動」,真是說的沒錯。我們的平均壽命延長,但是若是在這些延長的歲月裡,身體虛弱多病,沒有自理能力,我們也開心不起來。為了不想老後常往醫院跑,也為了能讓老年生活的品質提升,「動起來」是最好的方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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