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倫理
什麼是工作倫理?它是一項戒律並附帶有兩項明言的前提,以及兩項心照不宣的預設。
前提一:人為了獲得生存與快樂所需的事物,就必須從事他人認為有價值,而且值得付給報酬的事情。
前提二:滿足自己已經擁有的事物,因而安於擁有較少而非更多乃是錯誤的。換言之,工作本身便是一種價值,一種高貴且令人高貴的活動。
戒律:即使你不知道工作能夠帶來什麼你尚未擁有的東西,或是你不需要的東西,你也應該繼續工作。工作便是良善,不工作乃是邪惡。
預設一:人擁有可以販賣的工作能力,並且可以販賣勞力,換取應得報償來維持生活;人所擁有的東西,乃是過去工作及願意繼續工作的報酬。工作是一切人類的常態;不工作是異常。
預設二:唯有其價值受到他人承認的勞動-也就是可以要求薪水或工資,同時能夠販賣且可能購買的勞動-才具有工作倫理所稱揚的道德價值。
<<工作、消費與新貧>>- 齊格蒙•包曼
最近我讓我的主管和同事感到很頭痛,最大的原因是我違反了以上所說的「工作倫理」。我不斷地在減少自己的工作時數,希望在工作和生活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。我做的是按小時支薪的工作,沒工作就沒薪水,所以對我來說很簡單,就是我用錢買我自己的時間,去做我真正喜歡做的事-閱讀和寫作。
但是,每當我這樣回答別人時,幾乎大家都覺得我有點奇怪。我常在心裡想,我想少賺一點錢,多賺一點自己的時間,有什麼不對?為什麼當我拒絕多上一點班,我總是要感到內疚,還要和主管道歉?在這個社會顯然不工作,不賺錢是不行的,即便你已經滿足自己所擁有的,不工作還是會被認為是「無所事事,浪費時間」。而且,當被問到,那我不工作時要幹嘛,「閱讀和寫作」並非一個「正當」的答案,因為明顯地,我違背了上述工作倫理的預設二,因為我的閱讀和寫作的活動並沒有價值,沒辦法要求薪水和工資,所以是「不道德」的。我想,要是我回答我的主管或同事說,我沒法上班,是因為我另外還有一份「支薪的」兼職工作,他們或許還比較能理解,並且投以讚賞的眼光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