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人只對自己感到興趣。一個故事若是和聽的人無關,那他就不會聽。⋯⋯一個偉大而不朽的故事是論到每個人的,否則它就不能不朽。(p374)
3. 一個孩子所能有的最大的恐怖是他不被人愛,他所怕的地獄是受人厭棄。我想世界上每個人多多少少地感覺到被厭棄。由厭棄產生憤怒,由憤怒產生某一種罪,以報復這個擯棄,由罪產生歉疚的感覺-那就是人類的故事。我想假若能除去厭棄的話,人類就不是現在的樣子了。也許瘋子少一點。從我本身我可以確定不會有那麼多監獄。問題都包括在那裡面-那是開頭,起源。一個孩子在人家拒絕他所渴想的愛之後,就去踢一隻貓,把他秘密的罪行藏起來;有的就偷錢,那麼錢會叫他被人愛;有得去征服世界-一直是罪行,報復,更多的罪行。人類是唯一感到有罪的動物。(p375)
4. 美國標準譯本「命令」人要勝過罪。你們可以把這罪稱為「無知」。英文欽定本譯文的「你必可」給人一個應許,意思說人一定能勝過罪。可是希伯萊文那個字,那個timshel-「你可以」給人一個選擇。這可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字。那就是說路是敞開的。它把責任完全推給人。因為如果是「你可以」的話-「你不可以」也是實在的。
任何影響過無數人的思維和生活的作品都是重要的。現在有許多教派與教會覺得「你要去」是一條命令,而強調他們應該順服。還有更多的人從「你必可」得到預定論的看法。他們做的事沒有一件能干擾將來要發生的事。但是「你可以」!嘿,那叫人偉大,給人和諸神一樣的身量。因為在他的軟弱、汚穢、和他謀殺他的同胞的品行中,他仍然有這個偉大的選擇。他能選擇他的方向,戰鬥下去,得到勝利。
人很容易因為懶惰、軟弱而歸咎於神明說:「我是不得已的;路已經安排好了。」但是想一想這個選擇的光榮!那是人做一個人。貓沒有選擇權,蜜蜂一定要釀蜜。牠們沒有神性。
我覺得人是很重要的-也許比一顆星還重要。這不是神學。我對神明並沒有嗜好。但是我對於人的靈魂-那燦爛的工具-有了新的愛情。那是宇宙間獨一可愛的東西。它一直受人攻擊,可是永遠不能毁滅-因為「你可以」。(p420-421)
5. 我不相信人類全被毁滅。我可以舉出十幾個沒有毀滅的人。他們就是是 使世界繼續下去的人。靈魂和戰爭一樣-只有得勝者被人懷念。當然多數人都毁滅了。但還有別的人像火柱一樣,引導驚慌的人經過黑暗。「你可以,你可以!」多麼光榮!我們軟弱、害病、好爭吵,這是事實。但如果我們所有的只是這一切的話,我們可能在千萬年前就從地面消失了。人在世界上生存的唯一標記,可能就是幾塊遺留下來的顎骨化石,幾顆石灰地層的壞牙齒。但是這個選擇,得勝的選擇!(p428)
6. 你不恨他們的罪惡。你恨在他們心裡你所得不到的良善。(p448)
7. 一個孩子會問:「世界的故事是什麼?」而成人會奇怪:「世界要走上那條路?它怎樣結束!我們活在世界上時的故事是什麼?」
我相信世界有一個故事,只有一個。那個故事曾驚嚇我們,給我們靈感,於是我們活在一連串珠白色的,連綿不斷的思想與驚奇中。人類在善與惡的網羅中被捕獲了-在他們的生活與思想,在他們種種的飢餓與野心,他們的貪婪、殘忍,以及他們的仁慈與慷慨中被捕住了。我想這是我們唯一的故事-而它發生在各種情感及智慧的層次上。道德與罪惡是我們最初的意識的經緯線,也將是我們最終的意識的纖維,不管我們如何改變田地、河流、山脈、經濟及禮節,這一點是不變的。沒有別的故事可說,一個人當他去掉他生活上的枝枝節節之後,只遺留下這個苛刻乾脆的問題:這是善?是惡?我做的是好?是壞?
⋯⋯沒有一件禮物可以買回一個人的愛,當你去掉了他的自愛之後。
⋯⋯人在他們的弱點的最深處之下,是願意趨善的,被人愛的。事實上他們的罪惡多數是試圖獲得愛情的一些捷徑。一個人臨終時,不管他的才幹、勢力、稟賦如何,如果他不受人愛而死去,他的生命對他一定是失敗的,而且他的死亡是恐怖的,在我看來似乎你我必需在兩種思想或行動中選擇一項時,我們必需記得我們的死,然後存此心生活,使我們的死不帶給世界歡樂。
我們只有一個故事,一切的小說、詩,都建立在我們自己的善與惡的永不止息的競爭中。而我想到,罪惡一定是不止息地產生的,另一方面,善良、道德卻是不朽的。罪惡永遠具有一個新的年輕的臉孔,道德卻是世界上無可比擬的神聖。(p579-581)
8. 他使人覺得比自己本來好一點。(p607)
9. 我害怕我有你在我裡面。你有的。不,我沒有。我是我自己,我不必要做你。假如我卑鄙,那是我自己的卑鄙。(p65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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