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造力的性質Ch2
創造力是什麼
它的真正形態是「促使新東西存在」的一種過程。
⋯⋯「真正的藝術家」-那些創造新的實在界的人⋯⋯表達了「存有」(being)本身的人。他們是擴展了人類意識領域的人。他們的創造力是一個人活在世界上,為了滿足自己的存在而展現之最基本的作為。
⋯⋯我們所處理的不是個人的嗜好,自己動手做的風氣,週日的繪畫,或者其他用來填塞休閒活動時間的活動。如果有人認為創造力是那種你在周末做做就可以的東西,那麼誤解的情況就令人遺憾了。
我們研究創造的歷程時,不應該認為它是某種疾病的產物,卻須知道它代表了情感上最高度的健康,它表示了正常人在實現自我時的作為。
⋯⋯創作力在基本上是「製作及帶入存在」之歷程。(p41-42)
關於創作活動,我們首先注意到:它是一種遭遇(encounter)。藝術家遭遇他們有意要描繪的風景,他們用心審視,從不同的角度觀察它。他們可以說是沉浸其中了。或者,以抽象畫的畫家為例,所遭遇的可能是一個觀念,一種內在的景觀⋯⋯(p43)
遭遇可以涉及也可以不涉及主觀意願的努力,亦即「意志力量」。
關鍵不在於是否出現了主觀意願的努力,而在於沉浸其中的程度,在於密度是否夠強,不可或缺的是一種「介入」的性質。(p44)
遭遇之強度(p47-52)
創造活動中的第二個要素,亦即遭遇之「強度」(intensity)。藝術家或科學家在創作時,甚至小孩在遊戲時,常常可以用「沈迷」、「全神貫注」、「完全投入」這些語詞來形容。真正的創造力的特色,是具有一種知覺上的強度,一種高度集中的意識。
然而,藝術家或科學家所感受的,卻不是焦慮或恐懼,而是「喜悅」。「喜悅」一詞,意思並非幸福和快樂。藝術家在創作的那一刻,並未體驗得意或滿足。他當時所有的是「喜悅」,意指隨高度集中的意識而來的那種情緒,或者因著體驗自己實現了潛能,而孕生的那種特別的心境。
接著,這種強度知覺並不必然關連於明確的目的或意願。它可能在幻想或睡夢中產生,也可能源自所謂的潛意識層次。
無論你願意以潛意識之某種形構作用來解釋這種現象,⋯⋯認為關鍵是神經系統的歷程,以致會繼續自動進行學習⋯⋯創造力以不同程度的強度在進展,它所涉及的層次並非清醒的意志可以直接控制的。因此,我們所談的高度集中的意識,絕不是指已經增強的自我意識。它其實關連於捨棄與沈迷,它也涉及整個人格裡面高度集中的知覺。
⋯⋯在夢幻中出現之潛意識的洞見或解答,絕不是飄忽難測的。它們確實可能在我們鬆懈、玄思或遊戲時出現。但是不容置疑的是,它們出現的領域,必然是當事人專心致志、全力以赴的領域。「目的」一詞在人類身上,要遠比「意志力量」複雜多了。目的牽連著經驗之一切層次。我們無法「願意」(will) 得到洞見。我們無法「願意」創造力。但是我們可以「願意」以強度的專心與介入,投身於遭遇中。如此可以引發知覺之較深層次,使當事人投身於遭遇中。
⋯⋯捨棄一切的時刻
創造的活動,其強度應該客觀地關連於「遭遇」,而不該光靠藝術家「採取」的某物來產生。
所謂遭遇,並不是因為我們自己主觀上的改變就可以發生的東西;它所代表的,是我們與客觀世界之真正的關係。
狄奧尼索斯精神之重要而深刻的一面,是「忘我」(ecstasy),是創造力的顛峰表現,它使形式同激情可以與秩序同生命力合而為一。不再受限於人類一般活動所預設值主客分裂狀態。「忘我」正好可以表達在創造活動中出現的強度意識。⋯⋯它所牽連的是整個人,下意識(subconscious)與潛意識(unconscious)一起與意識同步行動。它也不是非理性的;它是超理性的。它把人的知性、意志與情感的作用,全都湊一塊兒的活動。
遭遇是與世界之相互關連
遭遇的對象是什麼?遭遇當然是指兩端之相會。主觀的一端是創作活動過程中那個清醒的人。此一辯證關係之客觀的一端是什麼?那就是藝術家或科學家與他的「世界」之遭遇。這個「世界」不是指環境或事物的「總和」;也不是指環繞一個主題的眾多客體。
世界是各種有意義的關係之模型,人在其中生存並且參與對它的設計。它確實擁有客觀的實物,但卻不僅僅如此。世界是每時每刻都與此人相互關聯的。在世界與自我之間以及自我與世界之間,一直有連續的辯證歷程;兩者互相涵指;離開其中之一,另一個就無從理解。因此之故,我們絕不能把創造力定為一種「主觀的」現象;我們絕不能單單由此人內心的活動去研究它。世界這一端是一個人的創造力之不可分割的部份。真實情況總是一個「歷程」,一個「做成」:把此人與他的世界相互關連起來的一個過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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