⋯⋯⋯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、這麼多村落、這麼多城市、這麼多國家,有時竟會容忍一個暴君。暴君所擁有的,也只是臣民交予他的權勢、只能在臣民願意容忍他的範圍內危害;除非臣民樂於忍受他更甚於反對他所造成的苦難,否則他無法向臣民作惡。(p46)
為了獲得欲求的善,勇者不因危險而膽怯,智者不因苦難而縮退。(p55)
由此看來,若人只要欲求自由就能擁有,那人們可能不想要自由且拒絕此一善財的唯一理由,只可能是由於過度的安逸!(p55-56)
這個主宰你們命運的人,如同你們一樣,只有一雙眼睛、一雙手和一個軀體,和你們城裡為數眾多、數之不盡的人當中最小的一個相比,他擁有的並沒有比較多,除了你們所賦予他,卻讓他反過來摧毁你們的這番優勢。他哪來這麼多雙眼睛來視察你們,若不是你們為他睜圓了雙眼?他哪來這麼多雙手來鞭打你們,若沒有你們向他出借了雙手?他哪來這麼多雙腳來踐踏你們的城邦,若不是有你們自己的雙腳?若不是透過你們,他哪來的權力施展在你們身上?他怎麼敢突擊你們,若不是你們和他合謀?若不是你們窩藏了搶奪你們的盜賊、砍殺你們的兇手,背叛你們自己,他又能與你何為?你們自己播下有毒的種子,使他得以反過來傷害你們⋯⋯你們讓自己承受這麼多的苦難,讓他得以溫存於愉悅、沉溺於那些骯髒卑鄙的享樂之中;你們讓自己日漸削弱,不僅使他得以茁壯,更將鞭策你們的韁繩勒得更緊。侮辱如此之重,就連畜生都要在對生命徹底麻木,抑或是徹底停止忍受之間做出選擇,而你們只要願意嘗試,就能拯救自己,甚至不需要實際作為,只需要拯救自己的慾望就能達成。當你們下定決心不再服從,你們就立即自由。(56-57)
⋯⋯丟失自由的同時,勇氣也會一同逝去。(p82)
還有什麼比完全失去自我地活著,讓人掌控自我喜好、自由、身體和生命更悲慘的生活處境?(p103)
導讀序 洪世謙
⋯⋯自由不僅是屬於個人的,而是包括那些與我們共伴的他者也都是自由的,因此我們並非與他者共組為聯合體,而是一個不可分離的一,是「共伴的獨一性」。德希達也藉此說明,以友愛為基礎的社會中,我們不可能身處於一個擁有個人自由,卻對另一群處於奴隸的人感到麻木、無動於衷的狀態。(p20-21)
對拉•波埃西來說,人作為唯一為了自由而生存的物種,若要他放棄自由是多麼不幸之事。因此,關鍵在於只要讓人民對自由感到陌生、忘卻自由,那他就完全不會感覺到自己的奴役狀態。⋯⋯在自願為奴之前,必定為兩種力量所驅使:武力或(自我)欺騙。一開始,人們因為征戰而提供了僭主統治他們的權利,在飽經戰火和危難之後,人民自我欺騙,認為若不繼續提供這樣的同意,則無法繼續換取生存。於是,後人未曾體驗並無法理解前人是在不得不的情況下才被迫放棄自由,換言之,第二代的人們,生於枷鎖之下,且在奴役中成長,奴役狀態成了他的自然狀態。因此⋯⋯自願為奴的第一個理由是習慣,如同他們的父輩般,這些受迫者習慣了屈從的日子,並說服自己要習慣這樣的不幸。經年累月後,這些養成的習慣就彷彿是自然天性,人類對於自由的原始衝動被習慣所取代。其二是人們被以奴隸的方式養育;這種養育的方式讓人失去自由,也同時失去勇氣,因此不敢抵抗,並譴責那些抵抗的人只是想爭取自己的利益。(p22-24)
⋯⋯人民自願為奴的原因,首先是愚民,或說過度的安逸。統治者以各種娛樂和享樂,或以金錢的誘惑,或以新奇的消遣,讓人民對統治無感,而安逸於奴役。其次是造神,也就是透過各種傳說、故事、碑文的方式,傳頌統治者親民、具有特異能力、悲憫、具有雄才大略等形象,並以各種華麗的詞藻訴說著共善、公益,統治者又不忘為自己加上「護民官」的稱號,讓人民歌頌著對其堅定不移的崇拜。這些統治者死後,人民甚至立碑稱其為「人民之父」,除了繼續服從統治之外,還複製了這套對統治者的崇拜及這些話語所形塑的神話/化。
⋯⋯利益,則是另一群人願意自願為奴的原因。他說:「維護僭主的永遠都只是來自四、五個人,也就是這四、五個人讓整個國家維持奴役狀態。」這些人有野心或者貪婪,包括家奴、寵臣、巨賈,聚集在僭主身旁,為了維持他們的利益,在僭主之下,他們會自自再建立小統治集團。這些小集團透過對僭主的忠誠並相互裙帶為龐大的統治集團,再施予小利給社會其他各階層,讓一般百姓誤以為小確幸就是他們的利益,因此就會有上百萬的人通過這些統治集團的連結,捆綁與統治者之手。(p24-2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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