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這很難解釋-一種墜重的滿足感,餵飽的野獸才能感受到的滿足,因為生活是如此單純。而雜工的生活再單純不過了。他因循工作與睡覺之間的節奏過活,沒時間思索,也很少意識到外面的世界⋯⋯(p104)
2.我們意識到自己並不是這卓越世界的卓越居民,只是一群工資微薄的工人,寒酸潦倒地喝得醉醺醺。(p109)
3. 為何如此的生涯會延續-到底有甚麼目的,是誰讓它延續,為了甚麼理由。我不是要擺出叛逆、晃遊的姿態。我僅想探索巴黎雜工生涯的社會意義。首先應該說雜工就是現代社會的奴隸。⋯⋯他的工作低下屈卑,無須技巧;他的工資僅供糊口;要等飯碗砸破了他才能休假。他與婚姻隔絕,即使他結婚,妻子也得工作。要不是有幸運的轉機,他無法脫離這種生涯,除了入獄。⋯⋯這不能歸咎於他們本身的懶散,懶散的人無法當雜工;他們只是讓生活模式困住了,完全無法思考。如果雜工稍有思考,他們早就組成工會,罷工要求較佳的待遇。但他們無法思考,因為沒這閒暇;他們的生活模式已迫使他們成為奴隸。
雜工的差事對文明社會真有必要嗎?我們老覺得那一定是份「正當」的工作,因為既艱苦又無趣,反映了我們對勞力工作的盲目執著。我們看見有人砍倒一顆樹,只因他動用了力氣,就斷定他滿足了社會需求;我們萬沒想到,他砍倒一顆碩美的樹,或許創造出一尊醜陋的塑像。我相信雜工的況也相同。他以勞力賺取血汗錢,但並不表示他做的事有裨益;他或許只是提供一項奢侈品,甚至很多時候連奢侈也談不上。(p128-12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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