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社:時報出版,作者:伊凡.克里瑪/著,譯者:景黎明,景凱旋
出版日期:2002/03/25
在閱讀伊凡•克里瑪的<<我快樂的早晨>>這本小說的同時,台灣正發生了318太陽花學運,到目前都尚未落幕。我從未如此關心過政治的議題,但這一個星期以來,我的心情卻異常沈重。在讀到第二章-<一個感傷的故事>,當男主角被問到:「捷克人已經為了信仰遭受了火烙之刑,或者因抗議而做出犧牲。(p63),你為何不選擇離開?」男主角的回答讓我很有感觸。他說:「我一定會眷戀家鄉的。難道你從來不思念生你養你的地方嗎?」(p64)。如果一個國家的人民為了生存,為了更大的自由,或甚至為了養活自己而不得不離開家鄉,那他們的選項還剩下些什麼?表面上看似自主的選擇權,其實是不存在的。男主角生為一位作家,他選擇留下來,為那些不能為自己辯護的人辯護,表達他們對自由和對一種更具尊嚴的生存方式的渴望(p73),藉著這樣做,他也希望讓更多人的聲音都可以被聽見。
<<我快樂的早晨>>是以一星期七天為骨架,寫出七個故事。包含星期一早晨的黑巿故事,星期二早晨的感傷的故事,星期三早晨的聖誕節陰謀團夥的故事,星期四早晨的色情的故事,星期五早晨的護理員的故事(連同一個投入帽盒中的故事),星期六早晨的竊賊的故事和星期日早晨的荒謬的故事。在書中,當時捷克的許多知識份子都被逼迫離開熟悉的工作崗位,去從事和自己的專業知識不相干的工作,像守門人、礦工、或清潔工等⋯。而本書的這些故事,大部分都是克里瑪因從事不同工作,接觸到各種類型的人,才寫出來的。譬如星期三的故事講到當賣魚販的經歷,星期五的故事是他在醫院當護理員的故事,至於星期六他則跑去蓋汽車庫。克里瑪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著,但他並不以為苦,反倒用耐心,和幽默來看待一切,不是因為麻木和無動於衷,而是因為活下去才是他關注的,活著本身就是一種意義,政治是表面的、虛無的,但生活卻是持續不斷的,怎麼樣過日子,用生活去創造意義才是他更在乎的事。
第一個黑巿的故事,說到一個爸爸成天不務正業,就靠一張嘴騙人,要他人買下一文不值的仿冒品或不良品。回到家,不高興就打老婆孩子。小男孩因為常期以來被爸爸家暴,心理產生了問題。他愛說謊的行為和他爸爸如出一轍,而且還養成了偷竊的習慣。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,小男孩愈來愈壓抑自己的情緒,被打、受傷也不哭不鬧,只是瞪著眼睛,他用這種方式來對抗悲慘的命運。有一天媽媽留他一人在家,他怕爸爸突然回來,於是他就從窗口跳到鄰居家的陽台,弄得手都是血。在醫院的時候,他一滴眼淚都沒流,直到媽媽來接他,他才哭了出來。
第二個感傷的故事,是我最喜歡的。男女主角在年輕的時候常在近郊的一片曠野,利用午休的時間跑去那邊做愛。男女主角間的肉體關係遠大於心靈層面上的溝通。有一天,女主角突然不見人影,過了好幾年後才又再出現在男主角面前。原來女主角離開了捷克到美國去過著富裕自由的日子,但想到家鄉和過去的一切,心中不免會難過。她想回到同一片曠野和男主角溫存,或許是因為懷舊、思鄉的情緒使然。可是那個曾經屬於他們倆的房間,早於不復再,就像現在的捷克和當時的捷克已經不一樣了。
第三個聖誕節陰謀團夥的故事,講的是這個世界存在著許多的陰謀家,他們組成了一個共罪的團體,互相勾結,剝奪人們的理想和幻想。他們喜歡可以實實在在掌握在手上的物質,如果你相信他們會給你,你應得的一份,那你就錯了。
第四個色情的故事,講到了男性原則和女性原則,這個世界所有的事件都是由於這兩個原則發生衝突而造成的(p112)。女性原則富於愛和自我犧牲,男性原則卻不然,被男性原則領導的社會充滿了象徵性的男性生殖器例如,工廠煙囪、電視天線、避雷針⋯等(p113),到處都是這樣赤裸裸的。在一切都被控制的地方,反而性交是自由的,到處都可以被窺見。心靈和精神上的需求愈是無法被滿足,他們就愈是迷戀性愛所帶來的快感,他們想讓肉體被情欲給淹沒,心靈就無睱思考了。
第五個護理員的故事(連同一個投入帽盒中的故事),談到醫院裡許多人都做著超時、超量的工作,拿著微薄的薪資。不知道是否是因為人手不足,亦或是空間有限,對於久病臥床不見起色的病人,護士們偷偷的調配一種叫雞尾酒的注射液,病人打了以後就會斷氣。男主角寫了一封信給當護士的女主角,寫得是她照顧的一位重病患者,信裡面的她,是唯一一個在乎病患家屬的人,但她知道這個病患就要被施打雞尾酒了,她沒有阻止。多麼的諷刺,救人的,最後卻成了殺人的,但真正使護士下手的應該是那不良的醫療體制,它才是可怕的罪魁禍首。
第六個竊賊的故事,說到在當時的捷克,不管要做什麼事都要賄賂很多人,諸如做生意、買房子、蓋車庫所需的建材等⋯,要去塞錢拜託人家,事才有可能成。若是沒錢,就可能得出賣肉體來換取有力人士的牽線。男主角因為蓋車庫,要用到木板,但他之前賄賂的人卻遲遲沒有給他貨;於是他動起了拿走山腰上,堆積在建築基地旁那些木板的念頭。他說服同伴們說,反正那些木板堆在那也是腐爛,倒不如給他們用。男主角和其中一個同伴去搬木材,但他的同伴對於他們這種行為始終覺得不安,認為自己是偷竊。他感到羞愧,他不願採取他們的生活方式(p198)。這不禁讓我思考,當我們生活的環境中,有許多人靠著不公不義或不正直的手段來處事,獲得利益,為了打敗這些人,是否意味著我們也必須使用同樣的方法才能為自己爭一口氣,也就是說對方玩黑的,我們要玩的更黑更高明?又或者,不是為了贏,僅僅為了在這樣的環境生存下去,也只能同流合汙,否則就等著被犧牲?面對道德是非的界線,在威脅利誘之前,大家提出勇氣堅持住的行動,希望不是烏托邦裡的理想。
第七個荒謬的故事,內容大致上是說,男主角的朋友起草了一個捍衛人權的宣言,男主角沒有在上頭簽名,不過他並沒有因此就免於責任,也就是,不管簽名與否,他都脫離不了關係。男主角的朋友們紛紛被捕,而這些所謂的朋友,並沒有放過男主角,他們誣賴他簽了名,還說他是人權運動的掮客。之後,男主角收到支持者和反對者的信件;支持者們鼓勵他,說他有勇氣,反對者恐嚇他要對付他。對於自己荒謬的處境,男主角無法反駁,他只能從志同道合的人們身上找到些許的安慰。
在文章的後半段,男主角提到物質主義和幻覺主義的爭鬥;前者是一般人想要佔據物質的慾望,後者則以預言家所期待的,和比人類高等的東西達到和諧同一的理想為代表(p224)。無疑的,男主角是站在預言家身邊的,即使他明白這些人在現世是被屈辱和不解的,但對於因物質欲望而放棄或遠離生活的本源,他無法贊同(p224)。我想克里瑪在這裡想表達的是,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因為自己的私欲,而寧願去傷害別人,甚至也傷害自己。無時無刻都活在爭奪的日子裡,他們無法感到滿足,因此變成了物質的奴隸。當他們有一天發現,這些物質是會消滅的,不是一種永恆的存在,他們早於失去的太多,回不了頭。
留言